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总局日前发布的《定点供应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规定,各级质检部门将对所有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驻厂监管制度。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至北京奥运会结束,针对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出专门的生产要求和监管措施,实行封闭管理,现场检测,批批检验,严格准出,确保奥运食品安全。办法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统一指定驻厂监管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驻厂。
这位负责人谈到,要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加快推动奥运食品定点供应企业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通知的各项规定。奥运食品定点生产企业必须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对每批供应的食品建立整套完整的质量档案,全程监管奥运食品从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监控、产品检验、入库、贮存和出厂销售等各个环节,并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签字,确保产品质量溯源,确保奥运食品安全。
同时,为了加大电子监管网推进力度,对适合入网且赋码技术成熟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省级名牌产品要实施积极鼓励政策。在名牌评价中将入网作为评价的基本条件。应当进入电子监管网而未进入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请免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