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从今年1月26日至2月5日,对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免收通行费、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2月1日交通部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把这一政策延长至3月31日。”浙江省温岭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林燚代表3月16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农民盼望长期、全面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据悉,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早在2005年1月13日,就由交通部、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并组织实施。网络累计长度达4.5万公里,贯穿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连通了全国29个省会城市,71个地市级城市,覆盖全国所有具备一定规模的重要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绿色通道”创建两年来,全国共减免了通行费50亿元。
林燚说,江浙沪等省市出台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实行省内外有别,优惠政策只对本省市车辆有效,而对外省市车辆无效;只对当地农产品有效,而对外地农产品无效,这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绿色通道”。“广大农民迫切希望从此真正长期、全面实现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她说,近两年,新鲜农产品价格不仅低廉而且比较平稳,运输农产品的车辆靠超载来降低运输成本。现在各收费站对此都卡得很严,加上运输价格逐年上涨,使农产品运输成本大幅提高,极大地制约了鲜活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造成农业增产而农民不增收。而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不但能有效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而且有利于优质农产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