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2007年6月12日“关于转发广西自治区科技厅《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适用技术展方案》的通知”( 国科农函〔2007〕19号)的精神,科技部和广西自治区政府将继续在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组织农村适用技术展。本次展览将突出展示“十五”以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所取得的成果。为了做好我区的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参展范围和领域
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其它符合东盟国家需要的农业科技优秀项目和产品。
(一)农业种养技术成果;
(二)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成果;
(三)农业生物技术成果;
(四)现代农业装备技术成果。
重点展示适合亚热带地区生长的农业种养新品种、农副产品深加工设备、小型农机具及农业生物肥料等。
二、参展项目推荐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本地区或本单位的项目参展,填报《参展项目登记表》和《推介项目申请表》,并于2007年7月10日前报送我厅农村科技处。
我厅将根据全国申请参展项目的情况,于8月10日前确定我区参展项目。
联系人:吴坚新 电话:0771-2618482
传真:0771-2803615
电子邮箱:wujxgx@yahoo.com.cn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5号 邮编:530012
附件:1.广西承担的国家农转资金项目建议参展名单
2.科技部关于转发广西自治区科技厅《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适用技术展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相关下载: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适用技术展”的通知.doc
附件:广西承担的国家农转资金项目建议参展名单.doc
附件:关于转发广西自治区科技厅《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适用技术展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适用技术展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