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农函〔2007〕7号)的要求,受科技部委托,我厅在组织专家审查各县(市、区)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决定召开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审内容
(一)核查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二)考核科技进步工作的主要成效。
(三)对34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审和计分。
二、考核评审安排
详见附件1。
三、考核评审方式和程序
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考核评审程序见附件2。
四、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考核评审会的要求,做好评审准备,组织相关部门(如财政、农业、经济、统计等)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各市将所辖县(市、区)参加评审单位人员名单于会前发送到我厅农村处。
(三)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主要汇报人;以多媒体方式,各汇报15分钟;请各有关县(市、区)提前30分钟在会场外等候。
(四)各市科技局在评审会结束后,应抓紧组织本辖区通过自治区考核的县(市、区)修改考核材料,并于7月12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到我厅农村处:
1、3份单独的考核表;
2、2份考核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
3、市及所辖各县(区)考核表的word文档;
4、市及所辖各县(区)的考核数据报盘(请从http://www.zwjlap.net下载2005-2006年科技进步考核信息系统软件,将市及所辖各县(区)的考核数据填入该系统,认真核对后,导出你市及所辖各县(区)的考核数据)。
不尽事宜,请与我厅农村处联系。
联 系 人:李佩鸿
联系电话:0771—2618709
附件:1、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评审会安排表
2、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评审会考核评审程序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七年六月六日
相关下载:
关于召开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评审会的通知.doc
附件: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评审会安排表.doc
附件:2005—2006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评审会考核评审程序.doc